Friday, May 21, 2010

發牢騷的老爸

最近幾年,許多律師和bankers都像「中毒」一樣,我Daisy稱那為「黑莓毒」。不少擁有Blackberry的人,每隔十秒就忍不住看一看它,行路打電郵、吃飯打電郵、過馬路打電郵,緊張部「黑莓」多過緊張自己老婆,不能自拔,跟索K沒有兩樣。Blackberry超過三分鐘沒有「震」的話,就會行不安,坐不下,心裡像給蟻咬一樣非常難受。

美國總統奧巴馬「中毒」不淺,Blackberry日夜不離手,即使黑客的威脅,也無損他對黑莓那份堅貞的愛,他擅於用社交網站跟民眾溝通,被稱為首位「互聯網總統」。滿以為奧巴馬好「潮」,豈料他在一所大學畢業禮致辭時說:「隨著 iPods、 iPads、Xboxes和PlayStations面世──沒有一樣是我懂得操作的,資訊變得使人分心。」他指網上充斥謠言,對個人、國家和民主都做成「新的壓力」。Well,我還以為那只會對中國造成壓力,從不知那也會對美國造成壓力。既然這樣,你自己又日日夜夜攬住部黑莓?那不是自相矛盾嗎?難怪有網民批評奧巴馬說,他活像一個「發牢騷的老爸」啊。當資訊能自由地流通,好的與壞的資訊都會一併湧出來,就連小學生都知道凡事都有正反兩面,自己執生啦。(撰文:王迪詩 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

Heidi is mine!

小時候,有次在淺水灣曬太陽,一邊懶洋洋地讀著《Heidi》,一個洋婦人突然過來對我說:「小妹妹,這本書很好看吧!」我點點頭,喝一口汽水,又繼續看書。過了一會,洋婦人又忍不住說:「在我的國家,所有孩子都是讀《Heidi》長大的!」當時她那自豪的表情,讓我對這件事留有印象。後來我到希臘旅行,到處被希臘人問我有沒有讀過荷馬,我覺得很奇怪,因為我從不會問外國人有沒有讀過《紅樓夢》,我不知那是否表示我不夠愛國,又或是我的文化意識薄弱,但我覺得真正偉大的文化藝術,是漫不經意、輕描淡寫的,毋須覺得巴之閉。世界很大,以為自己國家的文化藝術驚天動地,就是未見過世面。

《Heidi》是19世紀瑞士的 兒童讀物,講一個在阿爾卑斯山與羊兒為伴的女孩海迪,也就是卡通片《飄零燕》,它是瑞士文學經典、流行文化和人民生活的一部分,是瑞士國寶。德國有個學者,突然跳出來指海迪是抄回來的,抄一本德國小說,因為兩本故事的情節、用字和人物性格都很相似。瑞士人當場扯火,反擊德國人傲慢兼自以為是!海迪與世無爭,又哪會想過掀起國仇家恨?(撰文:王迪詩 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

無賴大聯盟

我在《一個人私奔》一書寫過一篇文章,題為〈我最討厭的城市〉,所指的就是巴黎和雅典。我這樣寫道:「很多人說巴黎是個浪漫的城市,我就話浪漫個屁!散慢、緩慢、怠慢至真。」事後收到很多讀者的電郵,跟我分享在巴黎遭遇的「可怕」經歷。

我列出了許多巴黎惹人討厭的地方,例如地鐵。巴黎人沒有禮讓或排隊的概念,而且人人看來都像奔喪似的,黑口黑面。我也不明白一個地鐵內散發著尿味的城市,可以浪漫到哪裡去,除非你認為在地鐵內隨地「解決」,是一種很「不覊」的行為。巴黎地鐵的列車也很「不覊」,有時十分鐘一班,有時三十分鐘一班,講心情。

在巴黎搭地鐵講個「信」字,閘機自動插卡,靠乘客自律購買車票。這種講求誠信的制度,只適合公民意識和道德水平較高的城市。在巴黎,霸王乘客令地鐵每年損失超過八億港元。坐霸王車已經夠無賴,這班無賴還要組成聯盟,供會集資,一旦有會員被查票員逮住,便從基金拿錢交罰款。他們說這是為了「公義」,交通工具應像醫療和教育一樣免費。Well,你現在應該明白,我為何要寫〈我最討厭的城市〉。(撰文:王迪詩 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

對高跟鞋的誤解

買高跟鞋,是一件很敗家的事。明明只有一對腳,鞋櫃裡卻有四、五十對高跟鞋,個款out了、個樣殘了,丟掉了又買新的。買鞋是一個永遠玩不完的遊戲。

論買鞋,我Daisy都算「資深」了。高跟鞋令女人雙腿看來更修長、更苗條,美化了腿部的線條,當然還令一個女人「實際上」長高了;高跟鞋也令女人走起路來輕輕帶點不穩,搖搖曳曳,婀娜多姿。傳說發明高跟鞋的人是路易十四,不管真正的發明者是誰,女人都欠他一聲多謝。

羅馬尼亞有個designer被稱為「鞋子建築師」,他把三隻鞋疊起來,製成一雙高十二吋的高跟鞋,售價大約一萬二千港元。設計師自稱「物有所值」,他說大多數女性都欠一雙長腿,還說西班牙建築大師高第的作品是他的靈感泉源。我固然不會花一萬二千元去買這雙鞋,就算有人反過來給我一萬二千元,再額外花錢送我這雙鞋,我也不會穿。以為高跟鞋愈高愈好看的人,未免太不了解高跟鞋。影響腿部線條美感的關鍵不是鞋跟的高度,而是鞋的形狀,所以Jimmy Choo才那麼值錢。踩在一堆十二吋的「東西」上,即使還走得動,動作都應該相當滑稽吧!(撰文:王迪詩 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

魚翅與有錢仔

魚翅這東西,就像一個平庸的有錢仔。矮矮瘦瘦,共貌不揚。沒有什麼內涵可言,卻也並非大奸大惡。若非有個富豪父親,人們根本不會注意到這個人的存在,一個典型的「路人甲」。這種人惟一的好處是打劫銀行也毋須戴頭套,反正也不會有人記得他的樣子啊。魚翅也是一樣,不好吃也不難吃,吃完也不會記得自己吃過。人們吃魚翅,不過因為它貴。

除了參加朋友的婚宴,我自己是不會花錢吃魚翅的。這不是為了保護買少見少的鯊魚,而是因為魚翅並不特別好吃。相比起來,魚翅唇比魚翅要好吃得多。我最愛用魚翅唇打邊爐,滾數分鐘便散發出濃郁的魚翅香味,淡黃色的肉質柔滑而充滿彈性,據說含豐富膠質,很養顏的。在超級市場或火鍋店都能買到魚翅唇,不過數十元一包,有人說那是魚翅的裙邊,有人說那是鯊魚鰭不值錢的部分。同樣都是鯊魚的身體,一部分可以上萬元,一部分不過數十元,鯊魚知道也會感到唏噓吧,更唏噓的是便宜的部位居然比昂貴的更好吃!所謂「價值」,有時跟金錢上的價值是成反比的。因為它貴,所以喜歡它──這是鄉下佬的見識,暴發戶的所為。(撰文:王迪詩 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

千年爭產案

有錢最大的壞處,是死後可能爆發的爭產。情婦臭史醜聞爛賬,一個人最基本的尊嚴和私隱,都被兄弟子女在傳媒跟前揭出來。有錢人在法庭上表現那核突的親情,成為窮人茶餘飯後的笑話。子孫不是自己所能選擇的。財富可令一個人留芳百世,也可令一個人遺臭萬年。講就容易,但世上又有多少個捐盡家財的Bill Gates?

也不單是有錢人,只要閣下稍為有點名氣,死後N年都有可能引發子孫死爭爛爭。南京一座老宅,最近就引發了一場七十多人爭產的官司。訴訟人全部聲稱是唐代詩人李白的後人,在法庭上互揭臭史,吵得不成樣子。李白是唐代詩人,大大話話死了一千多年,投胎轉世都轉了二、三十次,can you believe it,今時今日居然還有自稱李白的後人去爭一座房子!要是李白知道了,又會寫一首什麼樣的詩去傳頌這則「趣事」? 現在已無法驗DNA核實這班人跟李白是否有關係了,就當他們的確跟李白有關,祖先死了一千年啦,還要抽水?食自己吧!李白不是說「千金散盡還復來」嗎?我以為李白的後人就算不會寫詩,也應該看懂這句詩呀。錢,是那麼重要。話知你是誰的後人。(撰文:王迪詩 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

Tuesday, May 4, 2010

別怪他

什麼叫「禍不單行」?看英國工黨黨魁白高敦就知道了。他早前被指在辦公室打人罵人,形容插水。最近落區拉票,跟一名年長的女選民聊起天來,好親民呢。上到座駕,白高敦跟助手說:「她真是個老頑固!」他不知道身上戴著的電視台無線咪仍然開著!錄下來了,還足本播放,神仙難救啊。事後六小時,白高敦不停道歉,還親自到那位女選民的家,花四十五分鐘向她道歉,自稱「懺悔的罪人」。

右傾的英國《太陽報》做了民意調查,46%認為白高敦虛偽,輿論普遍批評他表裡不一。我覺得好笑,政客「表裡不一」是理所當然的吧,「表裡合一」的話還有人會投票給他嗎?難道白高敦的政敵卡梅倫就不虛偽?要是那個無線咪掛在特區政府的高官和議員身上,聽到的何止「老頑固」?白高敦在車上說的,不是已相當厚道嗎?For god’s sake,他可是一名政客啊,你想他怎樣?回到車上為選民祈禱嗎?放過我吧。特首或政客想提升民望,不妨試試做完訪問繼續戴咪,裝作忘了除下,回到車上跟秘書說:「啊!我心繫家國,晚上總是因為憂國憂民而無法入睡!」看看香港人會否說你虛偽。(撰文:王迪詩 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

米白色的小矮人

霍金又站出來說話了!我每次都很期待他說什麼。這次他說,外星人幾乎是肯定存在的,但人類還是不要招惹他們啊!太危險了,外星人可能會來洗劫地球的資源。霍金認為外星人存在的理由超乎尋常的「簡單」,宇宙有一千億個銀河系,每個都包含數以億計的恆星,地球不大可能是唯一演化出生命的行星。

我從一開始就相信外星人的存在。宇宙無奇不有,外星人存在又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?有些地球人,比外星人還要古怪一百倍。說起來,我還是小學生的時候參加過一個暑期音樂營,有一個教小提琴的年輕男導師說,他小時候曾見過外星人。「三個只有波子般大的小矮人,從頭到腳都是米白色的,身體在發出微微的光,正在搬運一些小盒子,就連那些盒子都是米白色的。我伸出手來想碰碰他們,但指頭還未碰到,就感到一陣觸電般的刺痛!我一驚,馬上往後退了一步,他們其中一人還轉過頭來狠狠瞪著我,其餘兩人則快快把盒子搬走了。」我們都覺得他老作,但他誓神劈願很認真的。也許這是一個謊言,也許不是。反正我在地球活得很爽,我們就聽聽霍金的勸告,別惹外星人吧。(撰文:王迪詩 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

誰殺死了Hugo?

假如你路過街頭,看見有人倒在地上,你會怎樣?紐約有個露宿者,見一個女人被男子持刀威脅,挺身保護了她,卻被那狂漢用刀猛刺胸部,勉強走了幾步就倒在路旁。狂漢逃之夭夭,正常。但那女人居然撇下救命恩人跑掉,究竟出於什麼心態?接下來,閉路電視拍攝到一個又一個途人路過,有人好奇地望了一眼,有人停下來用手機拍照,終於有人上前查看,見他滿身鮮血,竟掉頭就跑!Jesus Christ,見血呀!報警啦白癡!拿個手機拍拍拍有什麼好拍?

時間一分一秒過去,路過的合共二十五人,全部見死不救。一個多小時後,警察終於接報到場,但他已失救而死了。他露宿街頭,但有父母生,有名有姓,叫Hugo Alfredo Tale-Yax。紐約人應該為他立個銅像,不是為了表揚他的偉大,而是為了記住紐約人的冷血。殺死Hugo的究竟是那持刀狂漢,還是冷酷無情的紐約客?這個故事教訓我們,在紐約做好人沒有好下場。早前,美國一個時尚網站選出全球廿九個「最適合男人居住的城市」,紐約名列榜首。橫屍街頭也無人在乎的城市,究竟適合什麼樣的男人居住?是否適合人類居住都成問題吧。(撰文:王迪詩 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