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pril 16, 2010

警察叔叔「溫馨提示」?

瑪嘉烈醫院護士為一名三個月大的男嬰洗澡,讓這可憐的孩子被燙傷至二級程度。這位護士固然需要為錯誤而負責,但這件事令人心寒的,還有一位警察先生。

四月十日的《蘋果日報》報道,收到讀者蕭先生來電,指獲瑪嘉烈醫院通知,他那三個月大的兒子被燙傷,蕭先生趕到醫院了解情況。報章這樣引述蕭先生的說話:「差人(警察)叫我唔好搞咁多嘢,唔好向傳媒講……佢哋話可能幫到你,可能害到你。」大家忙著譴責那位護士,很可能漏看了這段新聞。蕭先生引述警察的這句話充滿威脅的意味,是十分嚴重的指控。為什麼受害男嬰的父親不能向傳媒講?「唔好搞咁多嘢」是什麼意思?假如蕭先生不聽阿Sir的話,「搞」了又會有什麼後果?「可能幫到你,可能害到你」究竟在暗示什麼?一個市民的嬰兒被醫院護士嚴重燙傷,用合法方式追究責任,會有什麼人因此而「害到你」?

假如警察當日沒有說過這句話,請警方嚴厲駁斥報章和蕭先生的指控,以正視聽。否則,請警方回答我以上提出的連串問題,因為作為一個手無吋鐵的市民,我真的好怕阿Sir叫我「唔好搞咁多嘢」。(撰文:王迪詩 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