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December 2, 2010

「軒哥」之罪

香港的中二生在學校大派四萬元現金,換取同學稱他一聲「軒哥」。香港,真是長江後浪推前浪。今天「軒哥」雖然遇上訓導主任,但香港還有千千萬萬個「軒哥」。

大埔恩主教書院這名中二男生,把祖母給他的四萬元零用錢,分成一疊疊100500元,在學校派現金和八部iPhone,換取他人叫他一聲「軒哥」,據說是為了在鍾情的女生面前威風一下。派錢引來全校哄動,同學們大排長龍。有人說,不得了呀,現在的「港童」那麼貪錢!我卻認為假如有人在街上派錢,滿街的成年人必定會湧去搶吧,分分鐘人踩人,還不及這班孩子那麼守秩序呢。莫說派錢,馬會派鴨舌帽之類的免費贈品,都可以秩序大亂,去推去搶的統統是牛高馬大的成年人。就算從來不戴鴨舌帽,反正免費,搶來再算,充份發揮「不執輸,不蝕底」的香港精神。誰有資格怪這班孩子?他們不過在模仿大人罷了。孩子們在香港成長,知道原來有錢可以請代母生仔,有錢可以破壞生態建私人花園。「軒哥」之罪,不過是凸顯了社會的醜陋。相比用錢來買仔,用錢買一聲「軒哥」還是太濕碎吧。(撰文: 王迪詩 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